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目录
第一部分:水利部门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水利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水利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水利部门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玉林市水利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玉林市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区域以及重要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玉林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和玉林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自治区和玉林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市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病险水库、水闸、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负责直属水库工程运行管理。
(八)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自治区和玉林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全市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规划、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组织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区)的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开展全市水利科技工作。负责水利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十二)承担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承担玉林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实施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玉林市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玉林市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指导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单位情况
(一)市水利局(本级)设6个内设机构:
(1)秘书科;(2)规划计划与财务科(行政审批办公室);(3)水旱灾害防御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科(河湖管理科);(4)水土保持与水政水资源科(玉林市节约用水办公室);(5)政策法规与监督科;(6)河长制工作科。
(二)市水利局共有二层、下属单位13个,分别为:
(1)玉林市水利工程与河道管理站;(2)玉林市农村水利工作站;(3)玉林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工作站;(4)玉林市水政水资源工作站;(5)玉林市水土保持工作站;(6)玉林市南流江防洪工程管理中心;(7)玉林市水电管理站;(8)玉林市水电科技教育工作站;(9)玉林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10)玉林市龙云灌区管理中心;(11)玉林市苏烟水库水电管理中心;(12)玉林市鲤鱼湾水库水电管理中心;(13)玉林市水利电力科学研究院。
(三)人员构成
玉林市直水利部门预算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296名,在职245人;其中行政编制15名,在职15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5名,在职99人;定额事业编制111名,在职76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5名,在职55人。具体情况如下:
1.玉林市水利局机关本级。行政编制数15名,实有人员15人。2.玉林市水利工程与河道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实有人员12人。3.玉林市农村水利工作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实有人员4人。4.玉林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工作站。事业编制11名,实有人员8人。5.玉林市水政水资源工作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实有人员7人。6.玉林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实有人员6人。7.玉林市南流江防洪工程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6名,实有人员25人。8.玉林市水电科技教育工作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实有人员7人。9.玉林市水电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数12名,实有人员10人。10.玉林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数13名,实有人员7人。11.玉林市龙云灌区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7名,实有人数13人。12.玉林市苏烟水库水电管理处。定额拨款事业编制数53名,实有人员40人。13.玉林市鲤鱼湾水库水电管理处。定额拨款事业编制数58名,实有人员36人。14.玉林市水利电力科学研究院。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数25名,实有人员55人。
第二部分:水利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水利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17980.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8432.1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8609.82万元,增长199.6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036.9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8324.85万元,增长219.32%,主要原因是:龙云灌区工程建设项目本年度有增发国债资金下达,故增长率较高。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3.2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42.32万元,增长126.90%,主要原因是:农业综合开发玉林市玉州区苏烟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和玉林市三联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近年无此相关的收入和支出。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近年无此相关的收入和支出。
5.经营收入3961.95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72.49万元,增长4.55%,主要原因是:玉林市水利电力科学研究院生产业务和项目增加,故经营收入增加。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近年无此相关的收入和支出。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近年无此相关的收入和支出。
8.上年结转和结余-451.4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9.82万元,下降40.36%,主要原因是:鲤鱼湾水库水电管理中心经营亏损。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17980.7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8703.4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8609.82万元,增长199.6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789.5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4.67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以及社保基数提高带来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年金缴费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277.7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93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提高带来的医保缴费支出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211类)288.43万元,主要用于:水体污染防治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88.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九洲江智慧河湖无人机自动巡河系统和九洲江乌石镇河长制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4.城乡社区支出(212类)433.2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42.32万元,增长126.9%,主要原因是:玉林市三联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玉林市玉州区苏烟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
5.农林水支出(213类)116580.5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政运行、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利前期工作和防汛抗旱、其他水利支出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8282.33万元,增长204.4%,主要原因是:国债资金下达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建设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221类)333.9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9.19万元,增长17.28%,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以及社保基数提高带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结余分配。
年末结转和结余-722.7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80.06万元,下降63.27%,主要原因是鲤鱼湾水库水电管理中心经营亏损。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水利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036.9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8321.18万元,增长219.29%,其中:基本支出2589.47万元,项目支出111447.48万元。
水利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677.87万元,支出决算为11403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7.65%。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82.15万元,支出决算为7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行政单位退休人数减少1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5.8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3.30万元,支出决算为22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新增以及社保基数提高带来的养老保费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65万元,支出决算为9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人数增加,负担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79万元,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有剩余。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8.46万元,支出决算为5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人数增加,负担的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4.65万元,支出决算为3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人数增加,负担的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7.39万元,支出决算为6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人数增加,负担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7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人数增加,负担的其他医疗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下达的广东省九洲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用于九洲江智慧河湖无人机自动巡河系统和九洲江乌石镇河长制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4.20万元,支出决算为36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1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4年7月成功入选国家市级水网先导区,年中追加先导区建设规划咨询费以及水网开工启动仪式宣传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636.47万元,支出决算为192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下达中央财政资金用于玉林市清湾江城西河道整治工程2标段等水利工程建设。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为25308.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73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3.5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有增发国债资金下达用于龙云灌区工程建设项目。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年初预算为121.11万元,支出决算为17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0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下达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用于水行政执法基地建设。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152.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下达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项目鲤鱼湾水库水资源保护与修复工程。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145.42万元,支出决算为36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8.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下达中央资金支持双凤江丰岗陂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等项目。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无。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76.71万元,支出决算为3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项目款未及时支付。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50.97万元,支出决算为15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人数增加,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水利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89.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34.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支出254.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22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待遇提高带来的支出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25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5%。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厉行节俭节约,压减各项经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水利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33.2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42.32万元,增长126.9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33.27万元。
水利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87.00万元,支出决算为43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8.01%。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下达玉林市市领导担任河长的6条河流(库)管理范围界桩、公告牌设立等项目经费。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下达农业综合开发玉林市玉州区苏烟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和玉林市三联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经费。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水利部门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水利部门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03万元,支出决算为1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9%,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2.16%,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5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近年无此相关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1个(局、办、镇)机关、13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单位近年无此相关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本年仍旧未列公车购置年初预算。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公务出行。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0%,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21万元。原因是:压减支出。2024年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0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9.59万元。平均每辆1.91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21%,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10万元,原因是:接待业务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6次,人次37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206.9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3.60万元,下降20.57%,完成年初预算的79.43%,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01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压减预算指标,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4.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2.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3.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8.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1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6.1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1.5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40.43%;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2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4877.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6.15%。组织对202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玉林市玉州区苏烟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玉林市三联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等8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33.2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自评情况来看,2024年,玉林市直水利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加快玉林水网规划建设工作总揽全市水利工作,突出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河长制工作等重点工作,已基本完成绩效目标,部门履职效益得到有效体现。
组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从评价情况看,玉林市水利局2024年度绩效指标基本完成,通过开展一系列工作,有效改善灌溉面积5.58万亩;有效保护耕地面积3.78万亩;有效预防水灾害对生产生活的负面影响;供水受益人口可达5万人;灌区水利用系数达0.6;有效调节水库调蓄能力;有效为供水区域正常供水;有效提升防洪能力、安全度汛;水源地水质优于3类;有效改善河道生态环境,部门预期效益完成较好。
共组织对“自治区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河长制建设”等10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517.7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度水利部门能较好履行、实现完成年初绩效目标,实现了年初预算资金投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因水利部门职责的特殊原因,年初预算考虑不周,有些项目需追加预算实施;个别水利项目由于征地拆迁、资金困难等问题,进展进度较慢,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以后,水利部门将周密考虑预算项目编制工作,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的规定要求和实现职责的需要,准确无误编制预算和执行预算。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56个,项目支出总额78543.58万元。其中,本级项目56个,本级项目支出78543.58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5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77462.4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2.8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8.62%;4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081.0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14%,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37%;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管理意识有待加强;二是项目执行进度待加强个别项目未按进度执行,容易造成年底集中付款或当财政提前关账时,无法按计划支付预算资金的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加强跟财政沟通,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根据部门职能和年度工作计划,科学、合理测算预算资金需要,减少预算执行偏差;二是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到位后即可开工建设。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解决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使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玉林城区龙表河清淤应急处理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82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7万元,执行数为37万元,完成预算的98.1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清淤疏浚龙表河河道2.4公里;二是改善龙表河河道生态环境及两岸居民居住环境。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支付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3.部门决算中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自治区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河长制建设等10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0.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0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5.7分。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都能较好履行、实现完成年初绩效目标,实现了年初预算资金投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