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玉林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7月15日 |
| 标 题:玉林市水利局关于李小媚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玉水人〔2025〕14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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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站,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李小媚同志为玉林市水利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玉林市水利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副科长职务;
任罗可晨同志为玉林市水利局水土保持与水政水资源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玉林市水利局秘书科副科长职务;
任彭汉华同志为玉林市水利局河长制工作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玉林市水利局水土保持与水政水资源科副科长职务;
任范海振同志为玉林市水利工程与河道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玉林市水利工程与河道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任周巍同志为玉林市水政水资源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任戴源枢同志为玉林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玉林市水利局
2025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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