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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玉林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0号的答复

2025-07-17 18:20     来源:玉林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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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法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水利灌溉设施修复工作的建议”(第200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大中型灌区“中梗阻”问题专题研究

2025年6月,玉林市水利局开展大中型灌区“中梗阻”问题专题调研,收集“中梗阻”问题以及解决措施。目前研究有以下几种解决措施:

一是进行工程整合。目前在玉州区鸦桥江灌区在茂岑村开展“中型灌区+高标农田+生态环保”整合建设试点,水利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沟通协调,统一规划干支渠与田间斗渠毛渠工程,采取无人机有机肥环保喷灌,干支渠采取生态砖铺设2.5公里,水生态环境得以进一步修复,改变小气候生态环境,亮化、美化了渠道两岸,实现“渠畅、水清、田美、岸绿”的目标,大大改善了城乡水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推动了生态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陆川县在东成灌区开展"灌区+高标准农田"整合建设试点,统一规划干支渠与田间工程,配套率提升至85%,灌溉水利用系数从0.45提高到0.58。

二是进行管护机制创新。鲤鱼湾灌区干渠、主要支渠由水管中心管理,在管护人员不足的情况下,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将灌区管护劳务外包,承担灌区工程日常维护、灌区工程巡逻和接引水等,灌区水利工程管理维护成效显著;灌区支渠、斗渠、农渠由村组管理,村集体承担管理责任。

三是防渗技术推广。龙云灌区规划斗渠采用U型槽防渗设计,配套自动量水设施。

二、水利部门重点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

中型灌区骨干渠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农田灌溉设施,2025年我市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投资合计9987.36万元,共2个项目,分别为:解放水库灌区、大贤灌区,主要建设内容是骨干渠防渗改造。通过实施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不断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

玉林市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列为重点工作,机构改革完成之后,结合玉林市农业农村局三定方案确定的机构职能,在国家与自治区指导下不断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助力农村田间道路、农田基础灌溉等基础设施短板补齐,助力耕地撂荒治理。自2019年以来,截至2024年7月31日,福绵区共计立项新建高标准农田4.5万亩,已完成建设4.5万亩,完成率100%,立项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万亩,已完成1万亩,完成率100%,各级财政部门共计投入8620万元的建设资金。

2025年自治区下达福绵区储备任务2万亩(均为改造提升),计划总投资5250万元。下一步加强对福绵区农业农村局指导,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动向上与灌区工程规划对接,集中改善田间灌溉水利用系数与耕地质量低的现状。农业农村部门将持续加强对各县(市、区)指导,按年度梳理过往项目建设地块现状,指导各地结合规划编制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建设。

四、持续开展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攻坚行动

市水利局牵头开展全市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攻坚行动,统筹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生态移民发展中心等相关涉农部门资金,有序开展农田灌溉渠道修复整治,提升小型灌溉水源调蓄能力,进一步完善农业水利灌排体系。2025年上半年全市共计落实3574万元用于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计划实施68个项目。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推进龙云灌区工程建设。龙云灌区工程是国务院部署实施的150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为Ⅱ等大(2)型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45亿元,2022年8月已全面开工建设。龙云灌区位于玉林市北流河流域与南流江流域之间,分布在玉林城区、北流城区、福绵城区周边,范围涉及玉林市玉州区、北流市、福绵区、陆川县等四个县(市、区)的28个乡镇(街道办),设计灌溉面积为51.4万亩,灌区建成后预计年均增产粮食3万吨以上,扩大供水受益人口数量,年均供水量3.61亿立方米,受益226万人。

龙云灌区工程2025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0亿元,截至2025年7月10日,累计完成投资54241.95万元,占目标任务10亿元的54.24%。龙云灌区主体工程计划2025年底建成。

(二)统筹做好中型灌区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供用水管理和经济管理等工作,加强部门协调,多渠道筹措维修养护资金。加快推进大贤、解放等2个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开工建设,确保完成2025年度建设投资任务。同时,继续做好新建大中型灌区的谋划,为南流灌区、浔郁灌区(贵港市主导)、陆北灌区等项目做好规划。积极谋划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和大型灌区项目,不断争取资金,提高农田灌溉用水硬件设施水平。

(三)深入开展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攻坚行动,攻坚行动专班各成员单位协同发力,做好大中型灌区骨干渠系工程与斗渠、毛渠等末梢渠系工程的衔接,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渠道、渠系建筑物的维护和监管,提升灌溉能力。探索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扶持能够发挥经济效益的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如山塘、小(2)型水库,从事养殖、文旅、供水等项目。推动小型农业水利设施上市交易和抵押融资,鼓励民间资本投入,通过法定公开招拍挂流程,取得产权,自行经营管理,同时承担防洪、灌溉及养护的义务。

(四)继续抓好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农村与水利部门的工作配合,建立工作协作机制,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成后设施管护主体责任落实方式,加强对管护职能落实的指导;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横幅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做好有关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涉及农田水利设施政策宣传,引导群众有序科学的使用维护现有农田基础设施,营造良好的群众氛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农村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玉林市水利局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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