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朝清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复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科学调度保障灌溉用水
水利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强化全市水库水闸管理,科学调度放水蓄水,全力保障群众生产灌溉用水。据统计,2023年5月下旬,我市水库有效蓄水40473万m3,占有效库容84807万m3的47.7%,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各县(市、区)水库有效蓄水情况:玉州区1102万m3,占有效库容33.5%;容县1718万m3,占有效库容24.2%;北流市6188万m3,占有效库容53.6%;陆川县4287万m3,占有效库容38.9%;博白县13657万m3,占有效库容48%;兴业县6553万m3,占有效库容57%;福绵区4467万m3,占有效库容64.4%;市直2500万m3,占有效库容48.7%。
二、重点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
中型灌区骨干渠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农田灌溉设施,我市苏烟、鲤鱼湾灌区成功申报列入自治区2021-2022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累计争取中央、自治区资金4305万元,其中苏烟灌区2855万元、鲤鱼湾灌区14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是骨干渠防渗改造。项目完成后,将恢复和改善3.25万亩有效灌溉面积,不断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2022年,我市水利部门申报14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参加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3-2025年)项目储备遴选,遴选结果为14个中型灌区全部通过自治区立项审查,成功列入广西项目储备名单(全区94个)。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已下达北流市茂化灌区建设资金977万元,北流市已启动茂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3-2025年)。
三、新建大型灌区工程
新建龙云灌区工程为Ⅱ等大(2)型灌区工程,是国务院部署实施的150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45亿元。云灌区规划供水范围包括龙云灌区6个灌片,玉州、福绵、北流城区及周边乡镇,陆川县马坡等乡镇,玉林高新区等8个工业园区。初步设计灌溉面积51.4万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18.8万亩,恢复灌溉面积为9.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为23.6万亩,多年平均可增加供水量0.77亿立方米。建成后,年均提升利用水资源3.6亿立方米,年均可增产粮食3.24万吨,改善周边234万人的供水条件。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蟠龙(中型)水库、中甘岭(小型)水库、云良(中型)水库、龙云引水渠,新建(改建)输水管道、渠道及附属建筑物等。工程通过龙云引水渠将蟠龙水库、中甘岭水库、云良水库串联,连通北流河与南流江,从水量相对丰富的北流河引水至南流江,同时充分利用周边现有水源及渠道,整合周边13个现有灌区形成大型龙云灌区,构建“两江、多库”的龙云灌区水资源配置体系,补充灌溉用水,保障整个玉林市的粮食安全。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2022年8月8日已获得自治区发改委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8月16日已全面开工建设,目前中甘岭水库三副坝、五副坝主体工程已完工并通过验收,蟠龙水库建设工作正有序开展,计划2025年底建成。
四、部门合力开展农田灌溉发展规划,谋划大型灌区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2〕304号)精神,自治区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按照《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技术大纲》,从2023年年初开始启动广西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玉林市水利部门协助自治区水利厅梳理现有42个中型灌区现状情况,配合做好灌溉现状调查、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完善中型灌区一张图绘制的工作,并研究提出至2035年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需求。
玉林市水利局、博白县水利局、福绵区水利局、以及设计单位正在规划大型灌区南流灌区,规划灌溉范围涉及玉林市博白县、福绵区2个县(区)20个乡镇,规划设计灌溉面积62.1万亩。规划新建水源工程2处为沙田水库(中型)、东平水库(中型),扩建温罗水库(中型),新建连通干管258km,工程匡算总投资60亿元,保障灌区粮食安全供水需求。
五、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列为重点工作,农业农村部门在国家与自治区指导下不断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助力农村田间道路、农田基础灌溉等基础设施短板补齐。2023年自治区下达玉林市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任务7.3万亩,投资资金9490万元。其中博白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任务3万亩,投资资金3900万元,计划修缮渠道61公里,拆除重建或新建拦水闸或坡坝5座;其中预计新建和改造渠道134.98公里,投资6405.63万元,预计新建和改造机耕路6.08公里,投资282.31万元。现已完成项目设计评审,预计6月底前开工,年底前完工。
2023-2025年自治区下达我市新建高标准农田任务面积14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任务面积22万亩,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万亩,预计共投资6.16亿元,其中改造提升项目集中改善田间渠道存在坍塌、损毁、保水能力下降的现状,农业农村部门将持续加强对各县(市、区)指导,按年度梳理过往项目建设地块现状,指导各地结合规划编制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建设。
六、强化中型灌区工程运行维护监管
根据《自治区政府研究农田水利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备忘录(第四秘书处〔2021〕第10号)》,大中型灌区工程干渠、支渠等骨干工程由水利部门负责建设,田间渠道工程(斗渠、毛渠等末梢渠系工程)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建设。不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一般性农田水利,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建设。小型水库建设工程由水利部门负责实施。“旱改水”工程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统筹实施。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由业主负责,水利部门牵头负责监管,农业农村部门参与。
玉林市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建成的田间渠道,移交给当地村委管理。大中型灌区工程干渠、支渠等骨干工程由水管所(中心)等事业单位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强化水库水闸管理,科学调度放水蓄水。全市水利部门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对中型灌区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查骨干渠及水利设施运行情况,督促运行管理单位加强运行维护,确保农田灌溉用水。各级水管单位按照《广西大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从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供用水管理、经济管理5个方面加强中型灌区管理,不断提升灌区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建成“节水高效、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区。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加强中型灌区管理,积极争取资金。水利部门统筹做好中型灌区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供用水管理和经济管理等工作,加强部门协调,多渠道筹措维修养护资金。积极谋划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不断争取资金,提高农田灌溉用水硬件设施水平。
(二)继续抓好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农村与水利部门的工作配合,建立工作协作机制,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成后设施管护主体责任落实方式,加强对管护职能落实的指导;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横幅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做好有关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涉及农田水利设施政策宣传,引导群众有序科学的使用维护现有农田基础设施,营造良好的群众氛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代表们对农业和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玉林市水利局
2023年6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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