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水报〔2023〕1号
市委、市人民政府:
根据玉林市委依法治市办《中共玉林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和公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玉法办通〔2022〕10号文件,并根据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自治区党委办公厅2022年10月27日印发的《提醒函》和市委文件处理笺的有关要求,我局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反馈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目标,制定整改方案,坚持以问题整改为抓手,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新水平、再上新台阶。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标《法治玉林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贯彻落实《玉林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自查和整改推进水行政执法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现将今年我局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总揽,围绕“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总要求,全局上下坚持以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为指导,深刻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 和 政治执行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水利新气象新作为。
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局机关今年3月15日组织机关组织全体党员和基层党支部100余人集中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为主题,重点对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狠抓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进行自我检查、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学习会上,局党委要求局属各党支部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举行座谈会、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讲话的精神实质。同时注重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把学习讲话作为近期学习的主要内容,作为近期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有组织的开展集中学习讨论,不断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切实使全局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在精神面貌上有新变化,在服务发展上有新突破。通过报告会,全体干部职工达到了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的目的,增强了水政执法人员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
二、完善法治政府工作组织保障,明确工作目标
一是根据人员变化,我局及时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组书记、局长黎创新同志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进军、朱仁同志及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黄永茂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秘书科,主要负责日常工作,与市委、市政府及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沟通对接、上报我局有关材料和相关业务等。二是制定《玉林市水利局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为更好的规范执法行为推行“三项制度”,配合“放管服”工作的开展。我局一是在“广西玉林市水利局”网上将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公示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等载体以及办公场所等,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向公众公布权责清单,对行政权力运行逐一制作流程图,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全面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全力打造公开、公平、高效、便民的服务机制。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照片等记录方式记录办案执法全过程。同时,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主要由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承担。重点把握以下环节:完善局党组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程序。凡是列入党组会议的重大行政决策议题,均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审议”原则,事先提交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进行初审。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可直接对明显违法、不当的执法决定提出异议,或对可能存在法律风险的执法决定作暂缓审议建议。
2.全面贯彻落实水利部有关执法重点任务。一是积极开展“防汛保安”及侵占河湖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并于9月2日通过了自治区水利厅检查组的实地督查。行动开展以来,出动执法人员1655人次,车辆399台次,巡查河道9883公里,巡查水域面积84平方公里,现场制止堆放弃物、侵占河库等违法行为8起,整改完成8起。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政法〔2022〕256号),压实了市县镇三级执法责任,初步建立了执法机制及行刑衔接机制,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建设,规范了执法行为,强化了普法宣传力度。
3.加强内外协作合作,初步建立水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一是初步建立市内协作机制。市河长办、检察院联合出台了《玉林市河长制办公室、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的意见》、《玉林市持续深化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的意见》,成立执法工作专班,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助力水环境改善。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协同河长办、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共办理涉河涉水公益诉讼案件68件,发出检察建议25件,开展磋商2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全市办理了涉及直排污水、倾倒垃圾、侵占毁坏河岸等河湖“四乱”案件34件,其中合浦水库“清四乱”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初步建立跨省际协作机制。今年玉林市检察院与广东省湛江市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建立九洲江流域—鹤地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的框架协议》,两地检察机关携手合作,共同开展跨区域水环境环境保护司法协作。三是创建“河长+警长”治河新模式。市总河长签发玉林市总河长令第6号《关于建立“河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分级设立“河长+警长”组织体系。充分发挥河长办、公安机关职能,构建了部门联动、打防结合、保护有力的河库管理保护机制。
四、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良好政务服务环境
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纳入“一窗受理”,实行并联审批,减少审批时间。将本局的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共7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审批、取水许可、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政府投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纳入玉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将本部门的其余依申请和政务服务事项移交社会服务综合事项窗口办理,实行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本部门100%的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零跑腿”,将9项政务服务事项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提高即办件比例。配合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完善《玉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将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承诺办结时限压缩至8个工作日。
2.对本局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完善要素。根据《玉林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关于通报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第三方机构抽查情况的函》,对照本部门《抽查问题记录单》,对实施清单逐一整改完成。经过我们的努力,我局的依申请事项45项已全部按照要求补充完善,精简材料54项,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上关联共享材料39份,在今年政务服务实施清单第三方评估抽查中,我局的实施清单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其中抽查到的行政审批事项准确率达100%。同时我们建立实施清单动态更新维护机制,明确实施清单具体负责人,将实施清单维护更新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清单与时俱进、数据准确、流程通畅。
3.全面推行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进一步明确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后补”措施和事项清单,将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水许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的9项材料实行容缺受理,并压缩这四个审批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同时我们还对我局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进一步提速,使我局部门事项办理提速率达到80%。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全区通办的通知(桂水行审[2021]1号),将我局的政务服务事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措施备案及水利工程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方案备案”实行全区通办,方便广大企业和群众办事。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 号)及自治区、玉林市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坚持由局属水政支队和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全程参与,在严格执行“三统一”的基础上,实行局长统一签批、局秘书科统一文号、政策法规与监督科统一向市司法局办理备案等事项的制度。
六、强化队伍建设,多形式开展领导干部再教育培训
加强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教育,对公务员开展年度培训。为了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建立一支懂法守法的优良队伍,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适应当前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年初制定了《2022年玉林市水利局学习法律法规活动计划》,共分四期对我局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培训。
七、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我局充分利用“水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今年3月22日是第三十届“世界水日”和第三十五届“中国水周”, 2022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为“Groundwater-Making the Invisible Visible”(珍惜地下水,珍视隐藏的资源)。2022年“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我局根据水利部和自治区水利厅的部署和要求,我局以法律为本,以活动为载体,注重实效,为做好我市2022年纪念第三十届“世界水日”和第三十五届“中国水周”各项宣传活动,制定了宣传方案。
本次宣传活动,在结合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前提下,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一是线上通过手机短信向市民发送宣传主题和标语;制作了多个水利宣传短视频,通过西瓜视频等网络新媒体向社会群众投放宣传玉林水利“十四五”规划总览、水利法律法规及政策等专题内容;二是线下开展“建设美丽幸福河湖,我参与”主题骑行宣传活动,水利系统的领导干部、共青团志愿者和热心市民共100多人参加骑行宣传活动,向社会群众广泛宣传爱水节水护水知识;摆摊设点向市民发放水利法律法规宣传资料;通过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在市直机关办公区、南流江、清湾江、文化广场等公众场所的地方拉宣传横幅,进一步扩大了宣传受众,提高了社会公众水法律法规意识。
此外,玉林市电视台、玉林日报、有关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着力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实效性,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节水、惜水、护水的意识,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氛围。
经统计,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彩印传单500多份,宣传纪念品100多份,LED屏宣传累计50时长。
八、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1.重建轻管现象依然存在。我局水利建设任务重,投资大,各科、站业务繁忙,偏重于建设。
2.法制机构虽有,但人员配备不够。与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不相适应。
九、明年工作计划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规范管理,强化执法人员统一经自治区法制办考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特别是对河道采砂的执法力度;继续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深入贯彻落实权力清单制度。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事项向社会全面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根据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努力打造”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好”的审批方式。
玉林市水利局
2023年1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