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局:
现将《水利厅办公室关于依法做好河道采砂规划工作的通知》(水办水管〔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1月1日施行)有关规定开展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于2017年6月前将河道采砂规划成果捌份、上报文一式两份报我局。
联系人:梁洪茂,电话:0775-2816443。
附件:附件 水利厅办公室关于依法做好河道采砂规划工作的通知(水办水管[2017]1号)--(玉水工管〔2017〕2号).pdf
玉林市水利局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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