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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苏烟水库水电管理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2025-04-08 15:34     来源:玉林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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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苏烟水库水电管理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玉林市苏烟水库水电管理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负责苏烟水库、三和水库的防汛抗旱工作,抓好苏烟水库、三和水库大坝枢纽及灌区工程的安全管理、调度运行等工作;保证两座水库、大容山分水堰、拦江坝、清湾江上6座中型水闸管理及灌区渠系安全。

(二)、做好苏烟水库水源水质保护工作,确保供玉林城区原水安全,负责6个乡镇灌区农业生产用水工作安全。

(三)、按照工程管理技术要求,负责工程的检查、观测工作;建立健全工程技术档案。

(四)、负责发电、电站维修。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苏烟水库水电管理中心属正科级定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3名,在职在编40人,长期聘用人员21人,退休人员40人。单位内部设有行政股、财务股、工程技术股、水旱灾害防御股、综合股、库区管理站、灌区管理站、大容山引水口管理站、三和水库管理站等九个股站。

第二部分:玉林市苏烟水库水电管理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总收入132.78万元,同比增加1.4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增加。

二、单位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总收入预算1727.4万元,同比增加43.17万元,增长2.56%。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78万元,同比增加1.4万元,增长1%。单位收入1594.63万元,同比增加41.78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建设增加。

三、单位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总收入预算1727.4万元,同比增加43.17万元,增长2.56%。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132.78万元,同比增加1.4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增加。项目支出预算1594.63万元,同比增加41.78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建设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总收入同比增加1.4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增加。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5年我单位本级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2.78万元,同比增加1.4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增加。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同比增加5万元,增长25%。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单位原有的一辆公车已达报废要求不能够继续使用,为不影响汛期安全度汛,故用单位自筹资金购买一辆公务用车。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原值是848892.4元;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原值是6375642.53元.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参考格式】

(一)我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市直项目1个,预算资金2204.89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名称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玉林市三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204.89

例:通过解决病险情况,水库带病等问题,实现因病险情况威胁到下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目标。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