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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2025-04-07 09:42     来源:玉林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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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玉林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水利局的领导下,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定和命令。

(二)协助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编制、实施全市的防汛工作发展规划、中小城市(含重要建制镇)防御洪水方案。

(三)掌握全市、县(市、区)防洪工程的运行情况,组织实施汛前、汛期和汛后工程检查。

(四)掌握雨情、水情、灾情,及时、准确向有关单位和领导通报情况,必要时发布洪水、台风、泥石流预报、警报和汛情公报。

(五)负责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防汛抗旱经费计划管理。

(六)组织防汛宣传、总结推广防汛抢险经验,培训抢险技术人员、开展政策研究、建立配套法规。

(七)了解和掌握旱情,协调和指导县(市、区)开展抗旱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3名,实有人员7人。无内设科室。

第二部分:玉林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123.36万元,总支出123.36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长0.88万元,增长0.72%,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支出增长。总支出较上年增长0.72%,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支出增长。

二、单位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123.36万元,较上年增长0.88万元,增长0.72%,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支出增长。单位收入主要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36万元,同比增加6.88万元,增长5.9%,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6万元,下降100%。主要是本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单位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单位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支出123.36万元,较上年增长0.88万元,增长0.72%,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支出增长。单位支出主要包括: 

基本支出预算111.48万元,同比增加5.88万元,增长5.27%。主要是人员工资待遇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6万元,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45%。主要因为上级补助资金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9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0.19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我单位2025年事业单位运行经费预算12.10万元,较上年增加1.87万元,增长18.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编制数增加3人,相应地公用定额经费增加。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5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市直项目1个,预算资金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名称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防汛抗旱值班保障经费

6

通过实施防汛抗旱值班保障经费,保障防汛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玉林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单位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