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玉林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22日 |
| 标 题:博白县城区充粟水库引水工程输水管穿(跨)河建设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发文字号:玉水行审〔2026〕9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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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县南洲水务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6年1月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博白县城区充粟水库引水工程输水管穿(跨)河(项目代码:2020-450923-76-01-050788)建设方案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博白县城区充粟水库引水工程输水管穿(跨)河防洪评价报告》的结论和审查意见,我局原则同意工程建设方案,并向你单位出具《博白县城区充粟水库引水工程输水管穿(跨)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见附件)。请你单位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核定意见进行建设,并自觉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
附件:博白县城区充粟水库引水工程输水管穿(跨)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
玉林市水利局
2026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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