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局,玉林市苏烟水库水电管理中心、鲤鱼湾水库水电管理中心,玉发电力集团: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安全管理的意见》(水建管〔2018〕63号)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落实2025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确定的2025年全市106座小(一)型及市直5座小(二)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要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抓好所负责水库的大坝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水库工程安全运行。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工作有变动的,要及时做好责任交接、责任人调整和报备等工作,并将调整后的责任人名单报到市水利局备案,同步更新至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请各县(市、区)在2025年3月底前公示小(二)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特此通告。
附件:玉林市小(一)型及市直小(二)型水库大坝2025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
玉林市水利局
2025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