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玉林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4年12月26日 |
标 题:玉林市水利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发文字号:玉水报〔2024〕170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6日 |
市委、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玉林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法治建设相关年度报告材料的通知》玉法办通〔2024〕9号文件要求以及《玉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玉发〔2022〕10号)和玉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涉及的任务有关要求,我局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任务和目标,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新水平、再上新台阶。
现将我局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总揽,围绕“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总要求,全局上下坚持以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为指导,深刻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水利新气象新作为。
二、全力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一是对标《法治玉林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贯彻落实《玉林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完成了《玉林市水利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并在玉林市水利局网站公示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以自查和整改推进水行政执法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二是我局第一责任人就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工作进行述职,完成了《2023年度述法报告》,为有效推动法治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不断取得良好成绩。三是加强学法用法。局党组会及干部职工大会集中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四是组织开展2024年度水利系统执法人员(续职)执法证考试,2024年市本级应考9人,免考1人,实际考试7人,并全部通过了考试。目前市本级持执法证人员达63人,全市持执法证人员达218人。
(二)全面贯彻落实水利部有关执法重点任务。一是今年以来我市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行为高压打击态势,严厉打击“沙霸”“矿霸”及其背后利益链条,巩固并扩大前阶段综合整治成果。南流江、九洲江、北流河主干流及大中型水库违法采砂现象已基本得到遏制。2024年以来,全市开展执法巡查704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0次,打击取缔非法采砂点10个,依法查处违法采砂船2艘,清理违法采砂设施1个,扣押钩机铲车11辆。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政法〔2022〕256号),压实了市县镇三级执法责任,初步建立了执法机制及行刑衔接机制,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建设,规范了执法行为,强化了普法宣传力度
三、高位推动河长制工作
(一)今年4月10日,市委书记、总河长王琛同志主持召开总河长会议部署河长制工作。7月1日,市六届人民政府第 50 次常务会议听取2024年河长制工作,市长、市总河长张惠强同志对河长制工作进行部署。5月中旬,两名市总河长先后就河湖库“清四乱”工作做出专门批示。全市明确各级河长2260名,落实河库巡查管护人员1422人,设置河库巡查与管护公益性岗位879个,设立河长公示牌2243块。全市各级河长开展巡河8.1万人次,其中市级河长巡河29人次。各级开展了2023年度河长制考核,并将河长制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内容。市、县常态化组织开展暗访和巡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一是开展河湖遥感图斑核查。全部完成水利部推送的2654个河湖图斑核查任务。二是组织对清单内的问题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全市清单内的河湖库“四乱”问题共168个,已完成整改销号60个。纳入自治区总河长令第7号的玉林新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未批先建破坏横江水文站、广西北恒达矿业有限公司构筑物侵占河道岸线问题已经整改完成。三是重点督促合浦水库、老虎头水库网箱养殖等“四乱”问题整改。会同钦州市、北海市开展协商和清理行动。
四、我局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情况
今年,我局继续聘请广西典圣律师事务所邹云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
我局的法律顾问在为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对政府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其合法性;就我局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所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我局参加诉讼,维护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参加以政府名义洽谈、签约的重点经济项目的谈判,协助我局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协助我局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等事务方面,为我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全面的法律支持,发挥了积极重要的顾问作用。
下一步,我局继续完善法律顾问提前参与的制度“以事前防范为主和事中控制、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化解机制。使各项活动全程置于法律规范之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切实增强政府及各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五、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良好政务服务环境
(一)推行区域性评估,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配合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在福绵区政府〔广西玉林(福绵)节能环保生态产业园〕、玉柴工业园管委、龙潭产业园管委、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管委,推行由政府组织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评价事项实行区域性评估。
(二)做好本系统电子证照数据汇聚工作,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各项工作。我局已汇聚电子证照类型有两项:取水许可证、河道采砂许可证。
(三)做好“信用玉林”平台的建设工作和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建立本部门公共信息目录,完善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做好本部门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工作,根据本单位职能改变重新编制了双公示目录,已报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和广西玉林市水利局网站上发布本部门行政许可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上公布本部门涉企行政许可信息。
(四)加强招投标监管。推进水利工程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依托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我局积极推进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18个公开招标的水利工程项目完成招投标工作,全部项目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去年至今,我局共指导2个县(市)共完成了4个水利工程项目使用远程异地评标,通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有效解决了县级水利工程项目评标专家不足的问题,同时也提高了招投标工作效率。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 号)及自治区、玉林市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坚持由局属水政支队和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全程参与,在严格执行“三统一”的基础上,实行局长统一签批、局秘书科统一文号、政策法规与监督科统一向市司法局办理备案等事项的制度。
七、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我局充分利用“水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今年3月26日是第三十七届“世界水日”和第三十五届“中国水周”, 2024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为“Water for Peace”(以水促和平)。2024年“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我局根据水利部和自治区水利厅的部署和要求,我局以法律为本,以活动为载体,注重实效,为做好我市2024年纪念第三十七届“世界水日”和第三十五届“中国水周”各项宣传活动,制定了宣传方案。
活动当天,经统计,活动现场共计发放水利政策法规宣传册2000本,悬挂宣传横幅12条,彩印传单500多份,宣传纪念品100多份,LED屏宣传累计50时长,在各办公区及公共场所张贴了节水宣传海报20张,宣传受众约达50万人。此次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机关企事业单位与社会群众参与力度,扩大了宣传受众,为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为水利执法年行动创造了有利条件。
八、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重建轻管现象依然存在。我局水利建设任务重,投资大,各科、站业务繁忙,偏重于建设。
(二)法制机构虽有,但人员配备不够。与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不相适应。
九、明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规范管理,强化执法人员统一经自治区法制办考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特别是对河道采砂的执法力度;继续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二)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快推进清单内“四乱”问题整改销号。充分发挥河长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压实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形成“清四乱”工作合力,充分运用司法力量推动河库“四乱”问题整治。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深入贯彻落实权力清单制度。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事项向社会全面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根据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努力打造”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好”的审批方式。
玉林市水利局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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