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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1-06-08 08:55     来源:玉林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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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农民工朋友们:

你们好!感谢你们为玉林水利事业做出的巨大贡献!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具备条件的行业应当通过相应的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未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为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此,我们给广大农民工朋友们提个醒:

1.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并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签订劳动合同时,要特别注意:

1)要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岗位情况、工作要求;

2)要仔细阅读劳动合同的内容,合同中必须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内容;

3)要拒绝签订生死合同、阴阳合同、押金合同和卖身合同,也不能只有口头合同。


玉林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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